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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鱼凫联创”创业之星的通知

时间: 2021-09-30 点击次数:


全院学生: 
    为贯彻落实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筑梦工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创业温江”的浓厚氛围,温江区人社局将在全区开展“鱼凫联创”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从各行各业中充分挖掘创业典型,激发社会参与创新创业的热情,彰显新时期创新创业者的自身价值,达到“培育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让青年人才来温筑梦、在温圆梦、同温共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乐业鱼凫 联创未来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鱼凫联创”创业企业(项目):10 家(个)
  (二)“鱼凫联创”创业明星:10 人
三、评选条件
  (一)“鱼凫联创”创业企业(项目)
1.企业(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在温江区域内,符合当地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2.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不超过5年,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
3.近年来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记录,无经济、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近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
5.创业企业(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和推广价值,愿意为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员创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创业实习。
6.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10人以上,或吸纳大学生、农村劳动力就业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 60%以上,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企业(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鱼凫联创”创业明星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公民道德准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思想品格高尚,精神境界崇高,创业事迹感人,具有人格感染力、道德影响力和真实感人的创业事迹,公众广泛认可;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自己从事的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潜心学习,刻苦钻研,注重自身业务技能提升和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创造,拥有成功自主创业或团队创业经历。
2.个人创办的企业(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在温江区,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带动作用明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工商、税务等合法生产经营证照和相关资质,手续齐全,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合法监督检查,自觉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5.关心幵积极参与社会各类公益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的认可,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6.创办的项目或企业注重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环境,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仸。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纳入评选范围:被评选对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创办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创办企业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创办企业不按规定落实员工合法权益的;创办企业三年内有重大不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其他不符合参加评选的事项。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9 月 28 日-10 月 20 日)。采取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1.自我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项目)、创业者、创业导师可自行向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2.组织推荐。相关部门可根据“鱼凫联创”创业之星评选条件推荐各自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创业者、创业导师报区人社局。
 (二)评审公示(10 月 21 日-11 月 10 日)。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专业评审团,开展综合评审,幵提出评审意见,最终确定创业企业(项目)10 家(个)、创业明星 10 人、创业导师 10 人,幵在区级以上媒体公示。
 (三)表彰宣传(11 月 11 日-12 月 10 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授予“鱼凫联创”创业企业(项目)、“鱼凫联创”创业明星、“鱼凫联创”创业导师称号,颁发证乢,纳入“鱼凫联创”明星库,幵通过温江电视台、今日温江、金温江 APP、微人社、就业温江等媒介对评选出的“鱼凫联创”创业之星进行专题报道,通过创业大赛、“遇见温江·圆梦温江”、就业创业高校行系列活动进行宣传和推介。
五、评选材料 
  推荐人选需填写相关表格,并于10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申报)表通过内网或电子邮箱发送至区人社局。
联系人:黄亚萍
电 话:028-82723671
邮 箱:327282461@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309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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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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