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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2020年第二期

时间: 2020-05-26 点击次数:


 

●重要讲话

习近平: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

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上的发言

●重要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农”工作补短板强弱项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

 


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

2020年3月10日)

习近平

 

我这次专程来武汉,到第一线考察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进展,了解你们有什么困难和需求,以便加大中央对湖北和武汉的支持政策措施,把湖北和武汉疫情防控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同时,我是来看望慰问湖北人民和武汉人民的!是来看望慰问抗疫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公安干警、志愿者等各方面人员的!是来看望慰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

今天到武汉,我去了火神山医院,察看了远程会诊中心,同医护人员和患者进行交流,之后到了东湖新城社区,察看了社区防疫工作,同社区工作者、基层民警、卫生服务站医生、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座谈交流,了解到一些第一手情况。

在这场严峻斗争中,湖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前、英勇奋战,全省医务工作者和援鄂医疗队员白衣执甲、逆行出征,人民解放军指战员闻令即动、勇挑重担,广大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不惧风雨、坚守一线,广大群众众志成城、踊跃参与,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在这场严峻斗争中,武汉人民识大体、顾大局,不畏艰险、顽强不屈,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大局需要,主动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作出了重大贡献,让全国全世界看到了武汉人民的坚韧不拔、高风亮节。正是因为有了武汉人民的牺牲和奉献,有了武汉人民的坚持和努力,才有了今天疫情防控的积极向好态势。武汉人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彰显了中华民族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家国情怀。武汉不愧为英雄的城市,武汉人民不愧为英雄的人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都为你们而感动、而赞叹!党和人民感谢武汉人民!

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向湖北和武汉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人民解放军指战员、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以及各个方面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正在同病魔作斗争的患者及其家属、因公殉职人员家属、病亡者家属,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在这场疫情中不幸罹难的同胞、牺牲的一线工作人员,表示深切的哀悼!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重点支持湖北和武汉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

党中央在关键时刻派出了中央指导组,同湖北人民和武汉人民并肩战斗,加强疫情防控第一线工作的指导,在推动严密防控、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督查问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解决了湖北和武汉疫情防控中的紧要问题。人民解放军、中央和国家部委、各省区市鼎力相助,派出340多支医疗队、42000多名医务人员火线驰援,19个省区市对口帮扶除武汉以外的16个市州,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湖北和武汉是这次疫情防控斗争的重中之重和决胜之地。我讲过,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胜则全国胜。湖北和武汉的疫情防控,不仅事关一省一城,更关乎全国大局。在党中央领导下,在中央指导组指导下,以应勇同志为班长的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扛起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重大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疫措施。一是紧紧扭住城乡社区防控和患者救治两个关键,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集中隔离收治“四类人员”,千方百计建院增床,实现了从“人等床”向“床等人”的转变。二是坚持救治关口前移,统筹用好医护力量和医疗资源,不断优化诊疗方案,感染率和病亡率逐步下降,收治率和治愈率大幅提高。三是全力推进筛查甄别、小区(村)封闭管理、公共区域管控三个全覆盖,深入细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基本做到了应隔尽隔、应收尽收、应检尽检、应治尽治,逐步实现社区干净、社会面干净。四是形成“汇集—分析—研判—推送—核查—反馈”的数据应用闭环,落实“筛查甄别—转送救治—康复出院—隔离观察”各个环节的工作,提升防控和收治工作质量。五是强化医护力量、医用物资、生活物资、公共服务、社会稳定五个保障,短时间内调动了大量医疗资源,做到了总体平衡,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供应比较充足,公共服务基本满足群众需求,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经过艰苦努力,湖北和武汉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初步实现了稳定局势、扭转局面的目标。一是新增病例在高位运行上进入“小平台期”,新增确诊病例基本上来自隔离点或定点医院等管控范围之内,表明社区管控、应收尽收取得明显成效。二是进出院病例占比实现逆转,2月19日以来,新增治愈病例数连续20天超过新增确诊病例数。三是治愈率持续上升,病亡率不断下降。四是重症和危重症患者占比不断下降。

当前,湖北和武汉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虽然新增病例明显减少,但3月9日全省现有确诊病例还有17151例,其中武汉15732例,医疗救治压力很大;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还有10832人,其中武汉6818人;一些隐性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没有完全找出来,还发现一些无症状的阳性患者和康复出院后复检为阳性者,监狱、看守所、养老院等特殊场所还存在局部爆发的风险,疫情向好的基础还比较脆弱。越是在这个时候,越是要保持头脑清醒,越是要慎终如始,越是要再接再厉、善作善成,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

第一,把医疗救治工作摆在第一位。3月9日,湖北还有4701名重症和危重症患者,其中武汉4471名,多数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救治难度较大。下一步,要抢抓援鄂医护力量、医疗资源汇聚湖北的重要窗口期,在科学精准救治上下功夫,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国家卫健委要指导地方进一步落实“四集中”措施,发挥好重症专业救治力量,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和技术力量救治患者,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诊疗方案。要加强对患者其他基础疾病的治疗,减少并发症发生。要高度重视轻症患者救治,落实“四早”要求,让病人在隔离点和发病之初就得到及时治疗。要做好出院患者康复医疗工作,包括器质功能恢复和心理疏导调适,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要加强医护力量和医疗资源统筹,兼顾其他患者的日常就医需求,逐步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前几天,我在军事医学研究院和清华大学医学院考察调研时提出,防控新冠肺炎斗争有两条战线,一条是疫情防控第一线,另一条就是科研和物资生产,两条战线要相互配合、并肩作战。要加速推进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和诊疗方案等科技攻关,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加快推广应用已经研发和筛选的有效药物,提升救治水平。要加强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供应、调配,实现供需协调匹配。

广大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要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落实好各项关心关爱政策措施,加强防护物资保障,切实降低感染风险,让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投入战胜疫情的斗争。

第二,打好群防群控的人民战争。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点在“防”。现在到了关键的时候,必须咬紧牙关坚持下去。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动人民群众,提高群众自我服务、自我防护能力。要继续采取严格的小区封闭管理措施,加强进出人员管理,做好体温监测和信息登记,坚决切断传染源、阻隔传播途径。要抓住当前小区封闭管理、社会相对静态的重要窗口期,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新发确诊患者要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尽快找到密切接触者,让防控工作更精准、更有效。要持续滚动开展筛查甄别,运用“网格化+大数据”手段,不放过任何一个风险点,防止漏管失控、点上开花,真正使社区和社会面“干净”起来。

外防输出是湖北和武汉必须承担的重大责任。要保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毫不放松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同时,也要考虑全国产业链需要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实际需求,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武汉作为防控重点地区,现阶段原则上仍要保持“只进不出”。对外地滞留在鄂人员,要摸清底数,研究具体办法,帮助他们安全有序返乡。

第三,加强力量薄弱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武汉是决胜之地的主战场,其他市州也是决胜之地的重要战场,疫情防控工作也不能忽视。孝感、鄂州、随州、宜昌、黄冈、荆门、荆州等地的患者存量还比较大,医疗条件和防控力量还比较薄弱。要加大对医疗力量薄弱市州的支持力度,发挥高水平专家团队的作用,探索巡回诊疗、远程会诊等有效做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要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农村医务人员和基层干部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第四,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民生稳,人心就稳,社会就稳。湖北和武汉等疫情严重地方的群众自我隔离了这么长时间,有些情绪宣泄,要理解、宽容、包容,继续加大各方面工作力度。要充分考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和价格动态,保障米面粮油、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畅通“最后一公里”。武汉人喜欢吃活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多组织供应。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尤其是要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等的心理疏导工作。群众在家待得久了,社区工作者、基层干部、下沉干部等长期疲劳作战,也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心理疏导工作力度。要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纾解公众疑虑,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舆论氛围。要坚持依法防控,加强社会面管控,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疫情平稳之后,有些患者特别是病亡者家属会提出一些诉求。这方面工作要抓紧研究,明确政策措施,抓紧开展工作,把安抚关怀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形成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对湖北来说,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仍然是疫情防控。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同时,要细化各项预案,等疫情形势进一步稳固后,在加强防控的前提下,采取差异化策略,适时启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的复工复产。即使复工复产了,也要做好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局部反弹。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切实防范水体、大气、土壤污染风险。

这次疫情,短期内会给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阵痛,但不会影响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要落实落细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等工作,强化“六稳”举措,统筹抓好春耕生产、农民就业增收等工作,坚决抓好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危中寻机、化危为机,把这次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弱项加快补起来,把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壮大起来,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投入,加快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命健康等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行稳致远。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要继续加大对湖北的支持力度,制定一揽子计划,在就业、财政、税收、金融、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适当倾斜,帮助湖北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在湖北最艰难的时期搭把手、拉一把,帮助湖北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同全国一道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第六,补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既有经验,也有教训。我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等会议上,多次讲到这个问题。我们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教训,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和弱项,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制度防线。要着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要着力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次疫情防控凸显了城乡社区的重要作用,也暴露出基层社会治理的短板和不足。要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

同志们!回顾历史,我们党在内忧外患中诞生,在磨难挫折中成长,在攻坚克难中壮大。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政治品格,也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扛起责任、经受考验,以更严作风、更实举措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这场大考中增强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谨慎之心,磨砺责任担当之勇、科学防控之智、统筹兼顾之谋、组织实施之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要组织动员更多党员、干部下沉一线、深入社区,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对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我坚信,有党中央坚强领导,有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有全省上下众志成城、团结奋战,英雄的武汉人民一定能够彻底战胜疫情,一定能够浴火重生,一定能够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

武汉加油!湖北加油!中国加油!

武汉必胜!湖北必胜!全国必胜!

 

(来源:《求是20207期

 

 


携手抗疫 共克时艰

——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上的发言
2020326日,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尊敬的萨勒曼国王,

各位同事:

大家好!首先,我谨对萨勒曼国王和沙特方面为这次会议所做的大量沟通协调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政府、中国人民不畏艰险,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全民动员、联防联控、公开透明,打响了一场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经过艰苦努力,付出巨大牺牲,目前中国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我们仍然丝毫不能放松警惕。

在中方最困难的时候,国际社会许多成员给予中方真诚帮助和支持,我们会始终铭记并珍视这份友谊。

重大传染性疾病是全人类的敌人。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蔓延,给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巨大威胁,给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巨大挑战,形势令人担忧。当前,国际社会最需要的是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团结应对,全面加强国际合作,凝聚起战胜疫情强大合力,携手赢得这场人类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斗争。

在此,我愿提出以下4点倡议。

第一,坚决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国际社会应该加紧行动起来,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我愿在此提议,尽早召开二十国集团卫生部长会议,加强信息分享,开展药物、疫苗研发、防疫合作,有效防止疫情跨境传播。要携手帮助公共卫生体系薄弱的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能力。我建议发起二十国集团抗疫援助倡议,在世界卫生组织支持下加强信息沟通、政策协调、行动配合。中方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愿同各国分享防控有益做法,开展药物和疫苗联合研发,并向出现疫情扩散的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第二,有效开展国际联防联控。病毒无国界。疫情是我们的共同敌人。各国必须携手拉起最严密的联防联控网络。中方已经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知识中心,向所有国家开放。要集各国之力,共同合作加快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科研攻关,力争早日取得惠及全人类的突破性成果。要探讨建立区域公共卫生应急联络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速度。

第三,积极支持国际组织发挥作用。中方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制定科学合理防控措施,尽力阻止疫情跨境传播。我建议,二十国集团依托世界卫生组织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共享,推广全面系统有效的防控指南。要发挥二十国集团的沟通协调作用,加强政策对话和交流,适时举办全球公共卫生安全高级别会议。中国将同各国一道,加大对相关国际和地区组织的支持力度。

第四,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疫情对全球生产和需求造成全面冲击,各国应该联手加大宏观政策对冲力度,防止世界经济陷入衰退。要实施有力有效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促进各国货币汇率基本稳定。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维护全球金融市场稳定。要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国将加大力度向国际市场供应原料药、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等产品。要保护妇女儿童,保护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中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定不移扩大改革开放,放宽市场准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扩大进口,扩大对外投资,为世界经济稳定作出贡献。

我呼吁二十国集团成员采取共同举措,减免关税、取消壁垒、畅通贸易,发出有力信号,提振世界经济复苏士气。我们应该制定二十国集团行动计划,并就抗疫宏观政策协调及时作出必要的机制性沟通和安排。

各位同事!

值此关键时刻,我们应该直面挑战、迅速行动。我坚信,只要我们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就一定能够彻底战胜疫情,迎来人类发展更加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来源:《人民日报》2020032702版)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2020年3月20日)

 

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就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加强劳动教育的新要求

(一)重大意义。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长期以来,各地区和学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实践育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对此,全党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劳动教育。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基本原则

——把握育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学生年龄特点,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安全适度,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提升育人实效性。

——体现时代特征。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深化产教融合,改进劳动教育方式。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

——强化综合实施。加强政府统筹,拓宽劳动教育途径,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家庭劳动教育要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要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要多样化,形成协同育人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区和学校实际,结合当地在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条件,充分挖掘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可利用资源,宜工则工、宜农则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避免“一刀切”。

二、全面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

(四)把握劳动教育基本内涵。劳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实施劳动教育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五)明确劳动教育总体目标。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六)设置劳动教育课程。整体优化学校课程设置,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

根据需要编写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

(七)确定劳动教育内容要求。根据教育目标,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注重选择新型服务性劳动的内容。

小学低年级要注重围绕劳动意识的启蒙,让学生学习日常生活自理,感知劳动乐趣,知道人人都要劳动。小学中高年级要注重围绕卫生、劳动习惯养成,让学生做好个人清洁卫生,主动分担家务,适当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学会与他人合作劳动,体会到劳动光荣。初中要注重围绕增加劳动知识、技能,加强家政学习,开展社区服务,适当参加生产劳动,使学生初步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品质和职业意识。普通高中要注重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使学生熟练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是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高等学校要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懂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具有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八)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标准,建立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三、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九)家庭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注重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进行劳动,掌握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鼓励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等组织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的情况要按年度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鼓励孩子利用节假日参加各种社会劳动。家庭要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家长要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

(十)学校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明确学校劳动教育要求,着重引导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系统学习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根据学生身体发育情况,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激发学生劳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统筹安排课内外时间,可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好劳动周,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集中劳动,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生走向社会、以校外劳动锻炼为主。

(十一)社会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使学生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鼓励高新企业为学生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提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

四、着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

(十二)多渠道拓展实践场所。大力拓展实践场所,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农村地区可安排相应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城镇地区可确认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作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的实践场所。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标准,学校逐步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服务社会功能,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

(十三)多举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劳动教育需要,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高等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设立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荣誉教师岗位等,聘请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强化每位教师的劳动意识、劳动观念,提升实施劳动教育的自觉性,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

(十四)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各地区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十五)多方面强化安全保障。各地区要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管控机制。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特别是辐射、疾病传染等,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强化对劳动过程每个岗位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防患于未然。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五、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督促落实。省级政府要加强劳动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市地级、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劳动教育的职责,推动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

(十七)强化督导检查。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导办法。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以及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强化反馈和指导。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劳动观念,支持配合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劳动教育科学研究,宣传推广劳动教育典型经验。积极宣传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提供劳动教育服务的先进事迹。注重挖掘在抗疫救灾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不畏艰难、百折不挠、敢于担当的高尚品格。鼓励和支持创作更多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不劳而获、贪图享乐、崇尚暴富的错误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来源:《人民日报》2020032701版)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三农”工作补短板强弱项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做好我省“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落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加快建设“10+3”现代农业体系,持续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我省农村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以攻克深度贫困堡垒为重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挂牌督战打赢深度贫困歼灭战。实现全省剩下的7个贫困县摘帽、300个贫困村退出、20万贫困人口脱贫。挂牌督战凉山州7个未摘帽县和重点村,全面落实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34条支持政策和16条工作措施,尽快完成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建设任务,确保“两不愁三保障”达标。加强彝区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深入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和“洁美家庭”建设,解决控辍保学、禁毒防艾、计划生育、自发搬迁、移风易俗等特殊难题。持续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省内对口帮扶和驻村帮扶。

(二)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抓好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和“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同步抓好脱贫攻坚巡视督查、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确保质量成色,制定实施年度扶贫专项方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壮大,完善产业扶贫带贫益贫机制。抓好消费扶贫,大力推广“四川扶贫”公益品牌,完善扶贫产品销售体系。推动就业扶贫,加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规范扶贫车间和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稳定就业。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持续抓好成阿、甘眉、德阿、成甘等飞地园区建设。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动态识别,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县,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加强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支持。

(三)抓好总结宣传和普查工作。全面系统总结展示四川脱贫攻坚实践创造和历史成就,提炼好脱贫攻坚伟大精神。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讲好脱贫攻坚四川故事。依规开展脱贫攻坚奖、脱贫榜样评选和第七个扶贫日系列活动。总结推广以奖代补、星级激励、积分制管理等有效做法,更好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做好涉贫舆情处置。从严从实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对脱贫摘帽县开展全面普查。

(四)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将有效的、管长远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支持乡村振兴的常态化帮扶措施。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政策举措。

二、以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重点,加快建设“10+3”现代农业体系

(五)稳定粮食生产。粮食安全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快推进地方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确保主粮基本自足、口粮绝对安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0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700亿斤左右,油菜籽产量达到300万吨。以90个粮食主产县和48个产油大县为重点,加快建立一批现代粮油产业园区。实施部省级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集成示范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推广国标二级以上优质稻、优质油菜、青贮饲用玉米、酿酒专用粮、专用马铃薯等优质品种,发展生态循环综合种养模式。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和“天府菜油”行动。抓好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支持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化完善粮食补贴政策,新增粮食补贴向主产区、主产县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按程序申报设立粮食生产“稻香杯”丰收奖。

(六)全力抓好生猪稳产保供。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将全省2020年6000万头生猪出栏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州)、县(市、区),确保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常年水平。优化生猪生产布局,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和搞“无猪市”“无猪县”问题。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举措,抓紧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建立畜禽养殖基本用地保底管理制度,满足畜禽养殖设施多样化用地需求,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实施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和企业盘活闲置猪场、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带动农户养猪贴息政策,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和生猪价格保险试点。加大对中小养殖场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力度,用好用活产业扶贫资金,推行“公司+农户(贫困户)”等利益兜底发展模式。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生猪养殖、宰杀、运输和销售全链条监管措施,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逐步减少活猪长距离调运,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严格执行非洲猪瘟报告制度。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和恢复生产需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配齐配强技术力量,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统一管理。

(七)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和先导性支撑产业发展。开展川茶、川菜、川酒、川竹、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等优质生产基地建设行动,推进全国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基地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以草换肉”“以秸秆换肉奶”工程,推进牛羊禽兔蜂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川竹“五大工程”。提升川药品质,加强道地药材种源质量管理,推广中药材生态种植。推进川鱼产业振兴。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强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围绕“10+3”现代农业体系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万亿产业。实施“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创建行动。推动成立四川品牌发展联盟。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和乡村非遗保护传承。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稳步提升10大产业良种化率,推进四川省种质资源中心库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种质资源圃和原生境保护点。加快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国家区域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南繁基地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引机入川”计划,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达到63%。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烘干物流设施建设工程。配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烘干物流基地。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烘干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强化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引领,加快推进广汉粮油、邛崃种业、安岳柠檬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安宁河流域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择优遴选一批现代农业园区深化培育,继续开展现代农业园区考评激励。

(八)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及时保质保量补充到位。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新建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380万亩,同步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6万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清查,编制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示范试点。各市(州)、县(市、区)对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分区域、分类型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确保中央和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加快实施“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加快构建“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生态水网,推进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亭子口灌区一期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九)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落实农民增收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落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16条政策措施,实现农民工转移就业稳定在2400万人左右。农民工失业后,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落实根治欠薪各项举措。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同工同酬政策,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保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不减少。

三、以分类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

(十)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坚持实事求是确定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重点推进一类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稳步扩大二类县农村卫生厕所覆盖面,三类县在基本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础上稳妥推进改厕。实施新一轮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就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确保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5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带动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推进村容村貌改造提升。

(十一)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坚持规划先行,遵循乡村发展演变规律,分类确定县域内乡村的空间布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健全村民参与村规划建设机制,建立规划“留白”机制。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受益主体付费、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将县域新增贷款重点支持特色小城镇、特色村庄、特色产业建设。建立完善村庄常态化保洁制度,逐步实现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绿色家庭”建设积分奖励制度。建立“厕污共治”长效利用和管护机制。推广城镇周边就近接入污水管网、聚居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的治理模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十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启动省域、市域范围内示范创建。在完成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任务基础上,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等通硬化路建设,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设施建设,逐步推动天然气向农村覆盖。

(十三)推进乡村信息化建设。争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推进“数字三农”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生产生活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扩大“川货出川”网络销售渠道。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智慧乡村”“宽带乡村”等建设。

(十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推进长江廊道、大小凉山、川西藏区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打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决胜战。落实农业生产“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做好农用地分类管控利用。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乡村绿化美化。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水毁工程修复。建立健全村级河(湖)长体系,深入实施“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落实修复保护黄河生态环境重点任务,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十五)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安排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办好县级医院,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提升村卫生室,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在37个试点县(市、区)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对应聘到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地级市市域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动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等服务。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以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为重点,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和开放合作

(十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按照中央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推广颁发土地经营权证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土地承包者和农业经营者的权益。在农民自愿前提下,鼓励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互换并地,实现土地连片耕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的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研究完善配套制度,依法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8%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探索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

(十七)创新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涉农县(市、区)每年公共财政支出中对乡村振兴投入要达到一定比例的政策规定。建立全省统一、相对稳定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统计科目口径。各地政府要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各地应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要求,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规定。实行财政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要求,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加快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评估。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川农贷”工程,完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引导金融资本推动“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生猪保险。继续实施国有经济支持乡村振兴计划,整合现有省级国有企业用于农业方面的资源和农口经营性资产,推动按规定组建省级农业投资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成立农业投资企业。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在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依法采取村民自建、民办公助等方式,充分调动农民投入积极性。

(十八)强化乡村发展人才保障。落实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政策措施,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把优秀农民工逐步培养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村社干部、职业农民。按规定评选一批省级返乡创业明星、企业和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市、示范县、示范园区。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办好农村双创基地,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全面落实鼓励县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农业、水利、林业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对卫生、教育等行业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管校用”“乡聘村用”。推广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等高校毕业生定向服务基层的做法。建立县乡学校、医院帮扶制度,开展乡村实用人才“传帮带”。实施民族地区人才支持行动。优化涉农学科专业设置,探索对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

(十九)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农业科技特派员与“10+3”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对接服务机制,实现科技特派团县域全覆盖。实施优势特色产业瓶颈技术创新工程,加强“10+3”现代农业产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完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站点、专家大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成果孵化转化平台。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建立农业科技区域协同创新联盟和创新中心。落实科研成果转化及农业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政策,提高科技人员的科技推广和服务收益占比。拓展“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构建新型农业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二十)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继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垦、国有林区林场改革,深入推进户籍制度、集体林权制度、农业综合水价、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等改革。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抓好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新试点任务。启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成都西部片区建设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推动建立水资源补偿机制,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在现代农业园区集成农村改革举措,打造农业农村改革试验田。

(二十一)扩大农业开放合作。按照“四向拓展、全域开放”部署,加快推动农业“走出去”,深入实施深化南向开放合作三年行动计划,发挥川港、川澳合作会议机制作用,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对接合作,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南南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农业国际合作,探索建立一批境外农业产业园。继续推进农业“引进来”,建好中法、中以等合作产业园,引进建设更多国别合作园区。推动中国(成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中国青白江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扩大农产品进出口。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成渝农业农村开放合作,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带,打造一批巴蜀美丽乡村。加快建设中国天府农业博览园。办好西博会、农博会、农民丰收节等特色节会和“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

五、以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为重点,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我省实施办法。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抓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切实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市(州)党委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以市带县作用。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农村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完善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决策机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落实县(市、区)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进展情况的制度。推动出台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二十三)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坚持县乡村联动,推进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加强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互联网+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开展省级层面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

(二十四)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加快集体资源资产“三权分置”改革,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监督、分配等机制。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强化集体资产管理。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优势互补、融合发展,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选配好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的联合与合作,把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立法。

(二十五)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本要求,加强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健全培养锻炼制度,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挂职任职、到村任第一书记,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干事创业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农村工作干部。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工程。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反分维稳任务重的村拓展。农村工作干部要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认真倾听农民群众呼声,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组织要关心爱护农村工作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十六)加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上级党委、政府要对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工作制度。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强化问责约谈机制,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农村工作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对农村工作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上级党委要约谈下级党委,本级党委要约谈同级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涉农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并加强统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和省委“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重要内容。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

(来源:《人民日报》2020033101版)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一)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出口重点企业开复工,以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和农业生产等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推动重点行业和低风险地区就业,循序渐进带动其他行业和地区就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日常防护物资需求,督促其落实工作场所、食堂宿舍等防控措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湖北省可放宽到所有企业;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返还标准可按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不超过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切实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定额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贴等政策。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加快制定和完善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措施。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促进“双创”和增加就业的独特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各类城市创优评先项目应将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状况作为重要条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引导平台企业放宽入驻条件、降低管理服务费,与平台就业人员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

(六)引导有序外出就业。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推广健康信息互认等机制,提升对成规模集中返岗劳动者的输送保障能力。引导劳动者有序求职就业,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鼓励低风险地区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对组织集中返岗、劳务输出涉及的交通运输、卫生防疫等给予支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就地就近就业。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民工投入春耕备耕,从事特色养殖、精深加工、生态旅游等行业。在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低收入群体就业。(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劳动力。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利用公益性岗位提供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优先对贫困劳动力托底安置。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52个未摘帽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的支持力度。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各地可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九)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烟草局、邮政局等部门和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扩大基层就业规模。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出台改革措施,允许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扩大招生入伍规模。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大力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资委、共青团中央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适当延迟录用接收。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十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放宽失业保险申领期限,2020年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建立农资点对点保障运输绿色通道,支持湖北省组织农业生产。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省倾斜。做好湖北省疫情解除后的就业工作,加大资金、政策、项目倾斜,开展专场招聘和专项帮扶。维护就业公平,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十七)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失业人员、农民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专项培训,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动态发布新职业,组织制定急需紧缺职业技能标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优化就业服务。2020年3月底前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对大龄和低技能劳动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推送岗位信息,提供求职、应聘等专门服务。低风险地区可有序开展小型专项供需对接活动。优化用工指导服务,鼓励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岗位,依法规范裁员行为。(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稳就业各项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同向发力,围绕稳就业需要,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和稳岗补贴投入力度。支持市县政府根据稳就业工作推进和政策实施需要,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职业培训、风险储备等方面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大的地区,要加速稳岗返还、保生活政策落地见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表扬激励。持续开展就业工作表扬激励,完善激励办法,对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及时予以资金支持等方面的表扬激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督促落实。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相关督查工作中将稳就业作为重要内容,重点督促政策服务落地及重点群体就业、资金保障落实等。对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完善劳动力调查,研究建立省级调查失业率按月统计发布制度,启动就业岗位调查,做好化解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上述新增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政策实施,发挥政策最大效应,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3月18日

(来源:国务院门户网站

 

 


(来源:《四川日报》20200319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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